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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品保固期內維修:(如智慧點讀筆、音傳無限等)

電子產品(在本公司網站完成產品保固註冊者)自購買日期起算為期十二個月的產品售後之保固服務。
電子產品已完成商品保固註冊者,保固期內商品正常使用且非人為及非法定因素(見特別條款)損毀者,請先至產品維修填寫輸入「產品維修申請」,再將產品維修單列印隨同維修品一併寄至: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一段270號6F(學習工場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公司收到您送達之維修品後,待工程師檢測完畢,會由負責人員與您電話聯繫。
※ 請注意:

  1. 電子產品未在本公司網站做產品保固註冊且在出廠日期6個月內送修者,即以送修日起12個月為保固期限。
  2. 電子產品未在本公司網站做產品保固註冊且在出廠日期6個月後送修者,即以出廠日期起算12個月為保固期限。
  3. 電子產品雖在保固期限內,如有以下特別條款之2~6項情況者,維修中心則得酌收材料成本或修理費(由本公司維修人 員判定)。
  4. 維修收費含寄回之運費,送件至總公司其單次運費須自行支付。
  5. 維修產品寄回本公司,若經測試為非故障品,將酌收處理費用每次NT$ 200元。

特別條款:

下列任一狀況,本公司及其相關授權經銷商恕不提供電子產品之保固服務。

  1. 非本公司或經銷商販售之電子產品,或電子產品無產品序號及保固編號者,或產品序號及保固編號驗證失敗者,均視為 非向本公司購買之產品,本公司不提供保固與維修。
  2. 因法定天災(颱風、雷擊等)、人為因素(泡水、重擊、自行拆裝、任意變更規格或零件等)或不當操作等非產品本身之故障者。
  3. 產品經非學習工場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或授權服務中心之技術人員維修或拆裝。
  4. 防拆標籤經更改或破損。
  5. 非使用原廠變壓器的情形下,造成機器損壞,則屬人為損壞,不列入保固條件中。
  6. 使用後所產生的汙漬或表面刮傷等,則不在本保固範圍內。

服務據點:

區域 負責單位 地址 聯絡窗口
中區 台中客戶服務部

學習工場數位科技
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一段270號6F
TEL:(04)2263-3311#1
FAX:(04)2261-8111

客服部